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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6类用户的研究

推荐者:半瓶可乐 (积分 854) | 原作者:MyGoGou
利用互联网公关或者营销已经成为大势所趋。然而,正如客户研究最为重要一样,对互联网用户群的研究也非常重要。我在这里借用Forrester公司的Social Technographics Ladder,对互联网用户中的六类人进行剖析。



1. 原创者

这部分人是互联网内容的创作者,他们写blog,上传视频、音乐,甚至开通自己的个人网站。在SNS中,他们也积极写日志、mini blog。

2. 评论者

这部分人是天生的评论者、批判家。他们不仅仅满足于阅读文章、观看视频,更喜欢评论,写出自己的看法。他们热衷于成为沙发、板凳,他们是BBS的常客,他们喜欢为Wiki这样的东西贡献内容,他们有志于成为百度百科、百度知道、yahoo知识堂的专家,他们为灌水乐此不疲。

3. 收集者

这部分比以上懒一些,但看到好东西之后忍不住要分享给朋友。他们喜欢使用RSS来订阅网站,他们喜欢为看到的网页、日志、照片、视频添加标签tag,他们喜欢的一个字就是“顶”,在SNS中,他们肯定最喜欢投票表达自己的观点了。当然,投票最好是选择题。

4. 参与者

他们是SNS的常客,在无数过社交网站,海内、校内、同内、蒙内开通了自己的账号,闲下来就像刷新SNS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出来。

5. 观众

这部分人占据大多数,他们是互联网丰富内容的观众、读者,他们阅读博客,欣赏视频,听音乐,他们是BBS中的潜水者,他们在看文章时甚至喜欢捎带着看评论,虽然自己懒得写。

6. 傻子

之所以将inactives叫做傻子,是实在没有更好的词汇了。这群人非常有目的性,利用互联网或者看邮件或者工作,除此之外什么都不干。可以说,这群人真是油盐不进,很难被互联网影响。不过,也说不好会在某一天被互联网的某个功能吸引,转化为上面5类人。

需要指出的是,这些人并不是独立存在的,我自己就同时是上面的5类人,关键是看主要特点。比如我,就是一个比较纯粹的创作者。

[ 关键词:互联网 原文/来源链接 ]
你认为设网民节来强调民众自律是否属于恶搞?
不属于恶搞,因为网民都是精神病患者
不属于恶搞,因为有利于和谐社会
属于恶搞,设网民节真无聊
不关心,非地球人飘过...
 

1楼楼长:来自北京市电信通的游客 (抢沙发奖牌)在2008-7-15 13:20:28评价道:
看来我经常愿意做傻子
2楼楼长:来自北京市网通ADSL的游客 在2008-7-15 18:03:46评价道:
傻子哈
3楼楼长:齐齐 草根特约评论员在2008-7-18 13:25:32评价道:
我比较接近搜集者
[个人签名]草根站长论坛与您共成长!
4楼楼长:回复 在2009-9-21 3:31:20评价道:
沙发.52962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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