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> 互联网 >> 2007年1月15日
[ 关键词:互联网 分级 色情 腾讯 原文/来源链接 ]
如果互联网分级
推荐者:SEAPIG (积分 32) | 原作者:
究竟什么样的内容不宜在互联网上发布?对此各大门户网站及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似乎早已达成这样一个共识:一张全裸露三点的图片把它放在互联网上,这是被禁止的,因为这是色情的。但是,如果我们用马赛克遮住了三点,仅仅三点而已,这张图片就不算色情了,因为它没露点,这样的图片是可以合法地放在互联网上的。但对于整个社会群体而言,这样形式上的“马赛克”是否适宜出现在一个十岁儿童眼前?或者,这样的马赛克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,是不是多次一举呢?
相信互联网将比电影更为广泛地融入我们的生活。我们的电影产业迫切需要实行分级制,我们的互联网是不是更需要呢?或者,我们需要一个具有法律效益的条例来规范我们的互联网内容。
政策法规与默认共识
到CNNIC网站上去查阅相关的互联网政策法规,从1994年到1998年,这期间的政策法规都偏重于网络安全和网络经营方面,并没有对内容加以限制。直到2000年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出台,其中的第十五条规定了互联网提供者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的内容,第七点这样规定到: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。这条规定只能说是定性地划出了禁止内容,并没有定量地去描述淫秽、色情等的范畴,这就给内容提供商们很大的想象空间。
其实在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未出台之前,虽然没有对内容加以限制,但是基于中国的传统规则,各大服务提供商也不敢越雷池半步。但是在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出台之后,各大服务提供商心里似乎有了谱。那个时候,也正处在互联网泡沫时期,各门户网站的生存压力日益凸显。有人想铤而走险,想摸清楚这个“色情”的界限在哪里。这样一边试探,一边看上头的反应,心里便逐见有了底,原来“色情”这样界定的:一张全裸露三点的图片把它放在互联网上,这是被禁止的,因为这是色情的。但是,如果我们用马赛克遮住了三点,仅仅三点而已,这张图片就不算色情了,因为它没露点,这样的图片是可以合法地放在互联网上的。
有了这个共识,就有了后面靠色情起家的TOM、MOP等等,直到现在打色情擦边球依然是各大门户网站的看家本领。
“露点”就是区分的标准?
“少儿不宜”这是我国长久以来对某类电影的定性,“少儿”的界限如何划定,不清楚。后来又借鉴西方国家,以18岁来划分电影的内容。回到互联网上,看看我们国家对互联网
内容是如何人划分的。
以下两张截图来至腾讯网,其占据了互联网最小年龄层次的网民。
这个算是隐隐约约地露点,但是算不上露点,合法。
这个更本没露点,不算是不良信息。
首先腾讯网是一个合法的门户网站,其次在腾讯网站的底部有“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”和“互联网清理整顿”两个链接,这是不是说明腾讯网站上出现的两张图片是合法的,是没有不良信息的?如此推断,我国对互联网内容是这样限制的:清晰可见的露点图片是绝对不允许发布的,任何人都不允许浏览。但只要没露点,即使是隐隐约约地露点,不管动作猥亵与否,是可以合法出现的,是可以给任何人浏览的,8岁的小孩可以,38岁的成年人也可以。
腾讯网上出现的图片只不过是冰山一角,互联网上这种打擦边球的现象屡见不鲜。这种现象以盛行多时,不得不说是我们相关职能部门的重大失误。轰动一时的“情色六月天”大案,站长被判了无期徒刑,因为情色六月天包含了大量淫秽的露点图片和视频,是一种赤裸裸的涉黄行为,职能部门自然要坚决打击。情色六月天是赤裸裸的,没打上马赛克,所以被剿灭了。腾讯网是含含蓄蓄的,因为打了马赛克,所以可以合法地存在。我们说情色六月天蛊惑了人心,难道腾讯网站上的擦边图片就不能怂恿人心,诱人犯罪?
相信互联网将比电影更为广泛地融入我们的生活。我们的电影产业迫切需要实行分级制,我们的互联网是不是更需要呢?或者,我们需要一个具有法律效益的条例来规范我们的互联网内容。
政策法规与默认共识
到CNNIC网站上去查阅相关的互联网政策法规,从1994年到1998年,这期间的政策法规都偏重于网络安全和网络经营方面,并没有对内容加以限制。直到2000年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出台,其中的第十五条规定了互联网提供者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的内容,第七点这样规定到: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。这条规定只能说是定性地划出了禁止内容,并没有定量地去描述淫秽、色情等的范畴,这就给内容提供商们很大的想象空间。
其实在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未出台之前,虽然没有对内容加以限制,但是基于中国的传统规则,各大服务提供商也不敢越雷池半步。但是在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出台之后,各大服务提供商心里似乎有了谱。那个时候,也正处在互联网泡沫时期,各门户网站的生存压力日益凸显。有人想铤而走险,想摸清楚这个“色情”的界限在哪里。这样一边试探,一边看上头的反应,心里便逐见有了底,原来“色情”这样界定的:一张全裸露三点的图片把它放在互联网上,这是被禁止的,因为这是色情的。但是,如果我们用马赛克遮住了三点,仅仅三点而已,这张图片就不算色情了,因为它没露点,这样的图片是可以合法地放在互联网上的。
有了这个共识,就有了后面靠色情起家的TOM、MOP等等,直到现在打色情擦边球依然是各大门户网站的看家本领。
“露点”就是区分的标准?
“少儿不宜”这是我国长久以来对某类电影的定性,“少儿”的界限如何划定,不清楚。后来又借鉴西方国家,以18岁来划分电影的内容。回到互联网上,看看我们国家对互联网
内容是如何人划分的。
以下两张截图来至腾讯网,其占据了互联网最小年龄层次的网民。
这个算是隐隐约约地露点,但是算不上露点,合法。
这个更本没露点,不算是不良信息。
首先腾讯网是一个合法的门户网站,其次在腾讯网站的底部有“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”和“互联网清理整顿”两个链接,这是不是说明腾讯网站上出现的两张图片是合法的,是没有不良信息的?如此推断,我国对互联网内容是这样限制的:清晰可见的露点图片是绝对不允许发布的,任何人都不允许浏览。但只要没露点,即使是隐隐约约地露点,不管动作猥亵与否,是可以合法出现的,是可以给任何人浏览的,8岁的小孩可以,38岁的成年人也可以。
腾讯网上出现的图片只不过是冰山一角,互联网上这种打擦边球的现象屡见不鲜。这种现象以盛行多时,不得不说是我们相关职能部门的重大失误。轰动一时的“情色六月天”大案,站长被判了无期徒刑,因为情色六月天包含了大量淫秽的露点图片和视频,是一种赤裸裸的涉黄行为,职能部门自然要坚决打击。情色六月天是赤裸裸的,没打上马赛克,所以被剿灭了。腾讯网是含含蓄蓄的,因为打了马赛克,所以可以合法地存在。我们说情色六月天蛊惑了人心,难道腾讯网站上的擦边图片就不能怂恿人心,诱人犯罪?
[ 关键词:互联网 分级 色情 腾讯 原文/来源链接 ]


